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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台被拆除,鬼干的?

日期:2007-12-10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开州网虫

     如果说小小的窝棚被拆除,不知道是谁干的,情有可原的话;而堂堂的地震台被拆除,竟然也找不着肇事者,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开国际玩笑,幽宇宙之默。我禁不住要说一句,这真是大白天撞到了阎王爷——活见鬼啦。
中国地震局地研所的太平庄地震台一夜之间被拆除,地研所认为此举系顺天通房地产公司所为,起诉索赔50万元。记者昨日从一中院了解到,因地研所相关证据不足,法院终审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新京报》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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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佩服,拆除地震台的那帮人真是神通广大,法术高强,简直可以和齐天大圣孙悟空媲美,他们是会定身法,还是会催眠法,或者是会隐身法呢?试想,他们拆除诺大的房子,地震台的工作人员居然毫无知觉,这种特异功能实在是让人羡慕不已啊。

    我就纳闷啦,拆除房屋不是偷盗行为,尽量做到悄无声息,而是要弄出很大的声响的,怎么就没有人听见、看见呢?难道说地震台已经达到了无人看守的地步,只有机械在那里运行?真的那样的话,那出事是不可避免的,根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啦;如果说地震台有人上班或者值班,却发生了如此荒唐的事情,那就是典型的失职行为,简直无法容忍。

    众所周知,根据地震法规规定,拆除国家级地震台需要经过中国地震局或者北京地震局的同意,太平庄地震台被强拆,造成了太平庄地震台监测数据的中断,至今未能恢复,这影响了对地震情况的监测,也影响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那么,谁应该为这样的重大损失埋单呢?那当然应该由拆除者来承担啦。可是,法院既然无法认定罪魁祸首,那“典守者难辞其咎”。试问,一个单位的房子被偷偷地拆除啦,主人竟然不知道是谁干的,这能不让人笑掉大牙吗?在我看来,地震台的领导和职工必须对造成的损失负全责,一定要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制裁。否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文/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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