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探矿权未经统一配号获批将究责

探矿权明年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配号

日期:2007-12-24  来源:重庆法制报 重庆法制网  编辑:开州网虫

广告载入中...

    本报讯 (记者 胡琦) 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探矿权统一配号。记者昨日从市国土局获悉,届时,未经全国配号系统配发统一勘查许可证证号,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种除外的,该探矿权为无效探矿权,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由相关的发证机关承担,同时将追究相关承办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
       据市国土局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探矿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矿业权管理,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实行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探矿权统一配号。届时,所有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及地质调查等申请项目,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在准予登记后,通过互联网向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系统(以下简称配号系统)提交登记数据,获取系统统一配发的勘查许可证证号。
      《通知》要求,探矿权注销申请,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查批准后,通过互联网向配号系统提交探矿权注销备案数据。实行全国统一配号后的探矿权,在办理变更、延续、保留等手续时,仍须将批准登记的相关信息上报配号系统,经配号系统确认后再颁发勘查许可证。实行全国统一配号后的探矿权,在办理探矿权分立时,其中一个沿用原勘查许可证证号,其余配发新证号,多个探矿权合并为一个探矿权的,首次设立时间在前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证号作为合并后的勘查许可证证号。
      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在获得配号系统配发的勘查许可证证号后,应及时进行确认和公告。30天后未确认和公告的,配号系统将自动进行公告。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市国土局网站将适时开通全国及我市探矿权社会查询与验证服务,动态发布全国和我市探矿权设置情况公告。
       市国土局负责人称,统一配号把探矿权审批程序、要件通过计算机管理起来,减少人为因素,有利于维护矿业权人的权益。同时,通过信息化这一手段,可以实现探矿权管理信息公开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国土资源系统的廉政建设。

 

相关图文:
最近评论(前5条)(声明:仅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无关!)     查看全部评论
会员名: 字数

部分法制报:法制日报 法制晚报 法制时报 法制周报 法治快报 西部法制报 云南法制报 北方法制报 新法制报 燕赵法制报 四川法制报 重庆法制报

iwms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