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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整谨防“最后的疯狂”

日期:2007-12-26  来源:萧湘晨报 重庆法制网  编辑:段廷

[公众表达]

  冯海宁(北京  媒体从业者)

  广州二手楼市进入11月以来迎来了连续两个月下跌,各大中介公司经营压力越来越大。11月广州市场成交量缩减了一成半以上,甚至有中介行的成交量比10月下跌了超过三成。某知名中介裁员近五成。(12月25日《信息时报》)

  尽管各界对“拐点”争论不休,但楼市进入调整期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楼市调整意味着企业再生,但对实力不济经营不善的企业而言,调整期很可能就是殉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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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即将告别房地产行业的企业,不但不会顺顺当当地退出,而且很可能上演最后的疯狂,利用手中最后的资源去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这个实现手段很可能是极端的非法的,比如,既有可能偷税漏税伤及政府,又有可能伤及企业员工和买房人。“深圳中天老总卷款失踪”就上演了“最后的疯狂”,企业员工和房屋买卖人双双受伤。

  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日前明确表示,3至5年后将只有不到5%的企业可以存活。基于此,笔者以为各级地方主管部门要提前意识到楼市调整有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应该把事后追查变为事前监管,甚至有必要针对企业动态建立预警机制;同时,不能只把注意力放在调整房价上,房价调整固然重要,但资金安全、房屋质量等更重要。

  如果针对楼市调整没有设计合理的企业退出机制,就等于给了地产企业胡作非为的机会,政府主管部门就等于在自找麻烦。更重要的是,楼市调整期既不能变成小企业的分赃期,也不能变成大企业趁机巧取豪夺的黄金期,尤其要防止大鱼通吃小鱼产生垄断。因为稳定、有序、均衡、健康才是楼市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可以断言,中介裁员、交易萎缩现象才刚刚呈现。随着货币紧缩政策的逐步落实,更多更大的淘汰浪潮将会不断涌现。现在笔者要问,我们对楼市调整做好准备了吗?有哪些具体办法来预防某些企业某些人“最后的疯狂”或者说“胜利大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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