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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很小的一件事 不该搞得这么烦

日期:2007-12-26  来源:每日商报 重庆法制网  编辑:唐维敏

  消费时间:国庆节

  消费地点:某家电卖场

  消费人物:李小姐

  来电口述:我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这部机子用了没多久就出现频繁死机和自动关机的毛病。送到维修点修了两次还没修好,按三包规定,保修期内两次维修还不能正常使用的话,我可以要求换机或退机。但是,由于我把保修卡和发票弄丢了,维修点不肯给我出具证明,因为没有证明,家电卖场也不同意给我退机或换机,希望商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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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办经过:维修点工作人员表示,凭保修卡和发票出具相应证明是公司的规定,建议消费者直接找厂家客服热线联系。不过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虽然消费者有提供发票和保修卡的义务,但在实在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只要经调查属实,商家也应当尽到保修责任。

  经本报调解,厂家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向李小姐核实情况后表示会妥善处理,同时,家电卖场也表示会配合处理此事,给李小姐一个满意的说法。

  如果有保修卡和发票,李小姐根本用不着投诉就能换部新手机。这起纠纷也给其他消费者提个醒,买东西后要保管好发票和相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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