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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联手化解纠纷

日期:2007-12-26  来源:安徽法制报 重庆法制网  编辑:唐维敏

    本报讯 因赡养问题产生纠纷,老母将儿子告上法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由于部分医疗费因未列入诉求而没有解决,老人四处申诉上访。近日,该案在黄山市徽州区检法两院联手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现年70岁的谢老太,家住徽州区杨村乡桃源村,她与丈夫一共生养了3个儿子。为解决两人老有所养问题,去年3月5日,老人请乡村干部一起同3个儿子协商达成了分家赡养协议。不料,分家后次子与谢老太产生矛盾,并拒绝赡养老人。今年6月29日,老人一纸诉状将次子告上法庭。后来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母子之间达成了赡养调解协议。然而,因为老人没有将诉讼前发生的医疗费列入诉讼,致使该费用没有得到解决。老人就以法院调解违法为由,不服调解协议,申诉到徽州区检察院要求监督,同时还多次到乡、区政府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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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调查发现,法官不仅没有违法,而且赡养调解协议权利义务详细明确,并促使其次子当场履行了去年的赡养义务,此时,检察机关依法完全可以答复老人寻求其他途径维权。但承办检察官没有就此放手,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商请办案法官一起,主动上门调解。在当地乡村干部的协助下,他们组织老人和在家的儿子进行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达成协议:外出打工的三子应付的400元医疗费由该村委会主任保付,长子、次子各应付的400元当场付清。至此,一起老人到处上访的案件,在检察官、法官的联手调解下,最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胡兰时 记者张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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