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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 优先录取特长生

日期:2007-12-27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何辉

    昨日,陕西省2008年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所有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虽然取消了特长生加分优惠政策,但在同等分数条件下,特长生还会被优先录取的。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指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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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一是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则具备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资格;若六个维度中任意2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则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二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各科等级均为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必备条件;三是在符合上述录取资格和必备条件的前提下,一般应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的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等级相同情况下,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中招生录取要与综合素质评价挂钩,各项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要纳入《2008年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方案申报、审核制度。特长生的录取工作将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据了解,虽然取消了特长生加分优惠政策,但在同等分数条件下,特长生还会被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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