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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劳动法实施在即 大企业想尽办法钻漏洞

日期:2007-12-27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何辉

  继稍早深圳华为耗资十亿元人民币买断员工年资后,家乐福中国总部告知所有门市与数万名员工重签劳动合约一事,在新法公布实施细则,全面普行之前,中外大型企业也有不少高手背后指点,全力因应劳工权益时代的来临。

  《工商时报》的文章称,在新版《劳动合同法》中,大型企业已为其找出许多漏洞。其中,一直被视为相当敏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于在家乐福案例中,揭开企业以“拖”待变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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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总工会为什么指出家乐福有意规避新法?主要在于新法固然规定企业要按表操课,与劳工签订“固定期限合约”及“无固定期限合约”,但同时,新法也对劳资双方在今年内新签订的合同,采取过渡性的保护。

  今年11月17日,家乐福中国总部以电子邮件告知各大门市的人事部,传达了将与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指令。经证实,该合同期限为两年,从今年12月28日开始至2009年12月28日,除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工外,不论劳工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重新签订。

  简单来说,如企业与员工在2007年12月某日签订至2010年12月某日到期合同,需等到新合同到期后,2010年续约时方可认定为首次签约。且即使届时是一年一签,而员工在公司如服务未满十年,就需等到2012年(第三次签约时)合同到期后,方可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家乐福中国总部法律部律师表示,这次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非强制性,合同没有到期的职工可以自己选择签或不签。中国家乐福公关部门主管陈波则表示,赶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重新签订合同,是公司自身商业运作的行为,因为公司在春节前都比较忙,所以必须赶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完成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工作。

  因此,对于家乐福的做法,上海总工会强调,这并未触法,但是这种一次动员四万多名员工的大动作,势必会对员工的心理产生很大影响,甚至影响企业运作。再者,以上述法条来审视,家乐福确实是采取了一种“善用”过渡期的应对措施,至少,在新法实施前,又让员工多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合约”,相对延后了员工一路晋级的起跳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该法实施前已经订立的合同,采取过渡性保护。即须等该合同到期后签署新合同时,方才计算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因此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有关人士明确表示,该企业在新法实施前推出此举,无非是希望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能多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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