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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款消费“禁令”落到实处

日期:2007-12-28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开州网虫

      文/玫昆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见2007年12月27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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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颁布公款消费“禁令”的做法好。好就好在不仅能够防止“两节”期间利用公款突击消费,助长不良的社会风气,败坏党政干部形象的不良行为,而且能够倡导过文明节俭的“两节”的好风气。


     时下,每到逢年过节,公款消费现象在不少单位表现得比较突出,公款吃喝玩乐之风大大抬头。如有的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有的相约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的用公款违规购送银行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有的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突击花钱;有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甚至还有的用公款行贿。等等这些,不仅损害了党政机关和人民公仆的形象,而且助长了不良恶习,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令老百姓深恶痛绝之。


     古人云:“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既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公款消费“禁令”,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那么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应该严格遵守,知法守法、护法,真正把“禁令”落到实处,力争让“两节”过得简捷、文明、节俭一些。
 
作者单位:湖北嘉鱼县财政局   4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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