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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流动法庭进乡村,法院义务为镇村培训调解员

日期:2008-09-04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xwb



 重庆法制网讯 巴南区切实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先后在全区21个镇街挂牌成立了人民调解室、非公有经济调解室和村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昨日上午,巴南区法院接龙法庭的庭长尹廷江一行来到石龙镇政府设立流动法庭,公开审理该镇大桥村关口社村民李宣才与唐荣江土地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吸引了上百人旁听和观看,为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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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巴南区石龙镇为了加强农村基层调解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人民调解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在全区21个镇街挂牌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室中,率先举行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特地请到了巴南区法院接龙法庭的庭长尹廷江和法官们一行对全镇的机关干部、村三职干部和调解员120多人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前,全体培训学员观摩和旁听了该镇大桥村关口社村民李宣才与唐荣江土地纠纷一案的庭审。流动法庭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的举、执证和法庭辩论等程序,休庭后,尹廷江庭长组织大家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并采取以案说法的现身说法的方式对镇村干部和调解员们进行法院庭审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学员们与教员采取了以事说理,以案学法进行互动式提问交流。
  图片新闻:巴南区法院的法官们将“流动法庭”设到了乡村,在全区陆续培训镇村调解员。

  图为巴南区法院的法官第一个率先到石龙镇培训镇村干部和调解员。
  通讯员邱道信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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