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青春有梦
怀抱着一种对未来的憧憬,同时秉承西政大“笃行”的校训,这个暑假留在了重庆,准备去法院实习,没有回到家乡的法院实习,家乡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民智未启,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素养想来也是差强人意,于是,一种简单的冲动促使我留在这里--素有“火炉”之称的重庆。
在阿杜老师的介绍下选择了XX基层法院,离学校比较远,没有直达车,必须转一次车,我坐车的时间就得花1个半小时,没办法,我是自主实习,法院不解决食宿问题。应该说我付出的成本是挺大的,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我也尽可能的在实习期间里尽量体验法律实务部门的真实运作,以求一种微妙的平衡。在这里,我将真实的记录我的所见、所闻、所想,因为写感想的文章不写真实的感想就如同男子汉没有阳刚之气,就如同重庆菜没有麻辣味一般。
短暂的实习生活结束的很快,当我提笔想写点东西来总结一下时,我竟然踌躇再三,无从下笔,实习中的点点滴滴我无法一一描述。一次时间相对短暂的锤炼,火候当然未够,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我能奉献给大家的也只是我的个人实习经验,或者说是我的故事,虽然这些本身都有着不可复制性,但也不是毫无普世价值。也许这些能引起你的共鸣,也许是你的不屑,不管怎样,言者有心,我尽力的去描绘重庆这钢筋水泥地冰冷丛林,熙攘冷漠的市井巷陌发生的故事。选择这样一种方式来描述我的经验,虽然其中多出曲笔,但可能你们从中明白的会远远超出我写的,时间浮于经验之上,这一切本身的价值也许如同鸡肋一样,毫无嚼头,却又弃之可惜。
一 我从山中来
学校组织“三下乡”活动,作为从乡下来的学生,我没有兴致参加,转而留在重庆这个大都市体验生活。对乡村我已有自己的解读,现如今之乡村既非炊烟袅袅黄花垂髫,鸡犬相闻阡陌交通之世外桃源;亦非贫穷落后交通闭塞,素质低下满目疮痍之人间地狱;然个中真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家乡是渝东的一个小县城辖区的一个小乡村,县城名叫巫山。就是在这样一个孕育很多传奇的地方我完成了小学到高中阶段的学业,神女峰、小三峡、很多脍炙人口的名词就属于这里。古时多文人骚客在这里也捕捉到不少灵感,其中经典不胜枚举,巫山也因此更显文化底蕴,经历数代传承,再加上特有的巫山云雨渲染,使这份文化颇含神秘色彩。
近段时间以来,故乡巫山因为发生的几起大的案子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民愤已久的“巫山最大涉黑团伙老大王兴平”一案,轰动一时的“重庆第一贪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一案……无论历史如何变迁在外游子的心境总是类似,虽然比不上“断肠人在天涯”那样凄凉,但每次行走在乡关以外,都急切期望听闻有关故乡的信息,却奈何此类信息听闻之时,在经历最初的欣喜后终归免不了阵阵心痛,故乡人民虽然算不上水深火热,但生存的强大压力还是令人窒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这“重庆第一贪” 晏大彬在刷新第一贪记录的同时,家乡付出的代价是年财政收入的20%以上。风景秀丽无比,矿产资源丰富,三峡库区的建设,广东省的对口支援,劳务经济的有效开展等等,巫山的各方面发展优势其实都已具备,而始终摆脱不了“贫困”的帽子,显而易见问题的根源在于“人”,在于钟灵毓秀毓的这群垃圾!
十载寒窗考取的学校在故乡的西方,我把求学的路程想象成西天取经,我想终有一天我会驾着马车载得真经归来,造福乡邻。“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当我站在行于长江之中逆流而上的轮船上,回头看这渐行渐远的故乡依稀的云雾之时,毛主席改写的这句诗恰如其分的出现在我脑海里。此时的故乡,如同养育我多年的母亲。
陌生的都市,虽同属一个行政区划,地域文化的微小摩擦可是在所难免,经历了最初的懵懂,两年的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也错过了很多,而终究我已二十岁。期间挫挫折折一一赘述浪费笔墨,无论想象中如何叱咤风云,如何心系天下,黎民百姓社稷安危无论我如何牵挂于心,终究是:
弱冠之龄徒嗟叹,百无一用是书生。
二 我在民一庭的日子
(1)
一个多月的期末生活,那些与熬夜通宵方便面有关的日子渡过之后,暑假如约而至。两年的校园生活总让我感觉看待社会是在隔岸看火,坐井观天,同时各种不知出处的小道消息的散布宣称大三可以参加司考,最后得到证实;空有一腔热血和满腹诗书却无实际社会经验;这一切都构成了暑假我去实习的充分条件。
其实放假之前,就在QQ上给阿杜老师留过言,希望他能帮我推荐一个实习的地方,当时阿杜老师就推荐我去某某基层人民法院,现在想来,还是要感谢阿杜老师,不仅给了我这次机会,并且机缘巧合之中,让这个选择成了最好的选择,我为什么这样说了,姑且给大家分析一下:法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能够让我们实习的地方简直不胜枚举,其中最主要的就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地方,而一个暑假的时间较短,我们不可能每个机构都去摸索一遍,很显然这就存在一个优化选择的问题,当然,选择任何一个机构去实习都会有教室里得不到的收获,但是要取得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最好效果,我认为是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是一切诉讼活动的终结。它要对各种性质的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又要对各种诉讼主体的活动审查评价,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丰富。因此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地点,有利于我们最深入的接触实践,便于我们把学到的理论与实践很容易地相结合,而由于人民法院存在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综合老驴各级各种法院的特点后,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场所最为适宜,主要有以下理由:
(1)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质、种类最全面;
(2)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
(3)基层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规最广泛;
(4)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接触各种各样的当事人;
当然,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不利于实习,不利于实践,不首选这些机关,是因为公安局的案件局限性大,基本上是与治安、刑事案件有关。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多遇到的是自侦案件的侦查、批捕、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律监督等法律实务,在法律的适用上,以刑事法律为主,对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认为选择实习基地时,应首选基层人民法院为宜。另外一点应该注意的是,要考虑该基层人民法院辖区的社会环境,越复杂越好,因为这样才能产生较复杂的民事关系,遇见很复杂的案子;其次了解下该法院的法官队伍的业务能力、整体素质,因为优秀的法官能够拓展正义的疆域,跟着如此的法官实习才不会玷污法律。
而后知后觉的我误打误撞基本满足了以上的条件,这一切都要感谢阿杜老师。
(2)
当我伴随公交车完成一系列颠簸之后,很有成就感的站在威严的法院门口时(之所以很有成就感,是因为我晕车,每次都吐,这次没有吐),我不仅心潮涌动,全国各地的法院都建的这么威严,并且都雷同的矗立着两尊石狮子之类的东西,当然有的地方是懈彘,难道是暗示我们什么?刹那间觉得此等摆设毫无意义,无论你建设的何等威严,坏人永远不会怕,坏人怕的永远只是比他们坏的更彻底无耻的坏人;这样来看,我们的法院倒不如建筑的人性化一点,亲和力强一点,也不至于首先就给当事人造成一种心理上的压迫感,进一步说,法律的威严不是靠外在建筑来震慑人心的,而是靠法官的正义,靠法官认定事实清楚,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来达到当事人对法律的尊重目的。
阿杜老师把我领到了其中一个办公室,在和其中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后,煞是热情的引见我们认识,带我的老师是廖法官,五十多岁,办案经验丰富,对法律掌握的很扎实,人也热情大方,特慈祥;何法官,据说在成为法官前曾是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现在还每个月都要订《读者》之类的期刊杂志,可是就是不会打字;王老师,代理审判员,业务能力很不错,然而暂时还没经过人大的选举,只能是代理审判员,很知性的一名女性,喜欢乒乓球运动,擅长直板;还有一个就是被我亲切的称之为小玮姐的法官助理,我们学校的研二学生,最高院搞得一个法官助理试点,小玮姐有幸通过层层考核成为其中的一员。这就是我所在的办公室,隶属于民一庭,法院在民庭的划分上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划分的,法院根据自身的需要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像我所在的法院民一庭承办的案件基本属于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人身财产损害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等,依此类推,民二庭就承办其他劳动争议之类的案件。这样的划分有一定的好处,就是法官处理性质相同的案件比较轻松,也就真正让大陆法系的法官成了适用法律的机器,不过应该这样理解,就是法官在处理同一类型的案件时,基本判决书等等东西措辞可以完全一样,只要稍微改变原被告双方的名称以及其他细微末节的东西就可以,任何法律文书都能在电脑里信手拈来,更何况现在稍微设备先进一点的法院都实行的是无纸化办公,整个法院形成一个内部网络,办公很是便利,这对于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是大有裨益的。
在实习期间,作为实习生,法官的辅助性人员,做的工作细而杂,首先跟着书记员学习整理卷宗(有一次想带回去好好研究下案情,法官告诉我有规定,不准带走),其实也不叫学习,很牛气的甩给你一张卷内目录,让你自己按顺序排,不懂的再问,这里的人都很忙,几乎开始去没人搭理你,每个人都在忙手头的事,一开始你会感觉到一种孤独感,之后,才慢慢的有人会叫你做事。实习之前,李龙老师就告诫过我要“多做,多看,多听,少说”,我牢记他的话,几乎将自己能做的都大包大揽,但都是一些说起细小的工作,但做起来也不是那么简单,复印法律文书(有时候,复印几十份到一百多份不等)、去文书处盖章、盖骑缝章,“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遇到撤诉的案子,退费还要去找庭长或者院长签字,我去收发处送一些送达凭证回执之类的东西时,又会顺便把所有民一庭的邮件以及订阅的相关报刊杂志报回来交给内勤,于是和内勤分开各个办公室的,送到各个办公室。遇到需要公告送达的案子还需要面对传真机一遍一遍的去等传真信号,…………等等一些列琐碎的事。
现在法院对于实习生一般都没有比较明确的管理,相反,还出现一些漏洞比较大的地方,就我自己而言,除了整理各种卷宗之外,我还在书记员不够用时充当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以及在有些时候,帮忙做询问笔录,在法官授意下草拟判决书、裁定书等各种法律文书,当然开始的时候,我写的判决书基本是漏洞百出,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没注意,难为带我的法官老师了,一遍一遍的在我写的基础上修改。
(3)
当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也逐渐适应了法院办公室的生活,不过改变了在校园里从老师口中得到的法官的形象,就我所接触的法官,他们都很优秀,他们虽然都年过半百,但却经常因为一些法律问题在办公室里争执不停,以至更多的人加入讨论之中,远远不是某些自诩两袖清风的老师口中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作风,这也让我真正了认识了法官这一群体,但是在他们身上我还是看到了几个不足之处:
首先,法官对于律师的偏见或多或少的存在;我甚至亲眼看到在办公室里一个法官教训一名律师,说他没有职业道德,给法官添乱,甚至这法官说到激动处要去找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合伙人要求开除他;其实对于律师和法官的微妙关系,不成为律师或者法官是很难深有体会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中国这样一个法律环境下,由于二者所处地位不同,律师与法官的尴尬关系是很难调和的,所以现在冒出一种声音,律师去做法官,现在一般都是法官下海去做律师。司法实践中,案件调解成功率依然作为法官业绩的一个考核标准,法官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去解决纠纷,不想律师去所谓的添乱,其实事实的清楚就是要靠双方的律师不断的去“添乱”,法官才能更好的公正处理,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时,标的小的案子,考虑到成本问题,很多当事人不愿意去请律师,而另一方当事人有律师,而造成诉讼双方事实上的诉讼能力的差距,如何处理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我想双方都应该摒弃对对方的道德窥视,同时坚定自己的立场,是律师就尽可能的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是法官就尽可能的公正司法。
其次,法官审判的不独立,也没有做到“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反而有点偏向政治家;我们平时所称的审判的独立,是指法院审判的独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的干涉;而不是指法官审判的独立,反而,法官的审判是极其不独立的,受到各种力量的干涉,在法院内部,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都会干预法官的审判,并且一般来讲,在各个层次系统,法院都会出台相关内部文件,关于哪一类的案子该不该受理,具体该怎么判,法院系统内部就有此类的文件,但一般都是内部传阅。当事人是很难接触的,律师也是很难接触,当然如果你在法院系统内部有熟人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之所以说,法官有点偏向政治家,是因为法官在对具体的案子作判决时,会权衡各方利益,特别是与政府等实权部门的关系;立案庭在受理某些案件时,也会很谨慎,生怕惹恼政府,法院的院长当然就更像政治家了,其实扮演的就是一个政治家的角色。现在回想起来,贺卫方先生当初那句较为偏激的“法院是政府门前的一条狗”也不是没有道理。
再次,法官一般都轻程序,重实体;一般只要判决书判决或者裁定没有错误,法官就算尽责了,至于程序方面的问题,法官们倒显得比较随意,与此其他辅助人员也更是随意,一般缺席审判的案子,都是坐在办公室法官与没有缺席的一方把法庭审理笔录与法律文书共同完成,根本都不用开庭 ;即使开庭,只要不是什么影响力较大的案件,旁听人数教少的,大家都很随意,法官与律师争先恐后的接电话,女书记员上身穿法院的工作服,下面却穿一条千姿百态的花裤子, 很鲜明的对比,一种很讽刺的视觉震撼!
当然法官同志们虽然不尽如人意,但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也在尽职尽力的奉献自己,在中国这样的法治环境下,法官们也是在夹缝中生存。
(4)
当我独自站在某中学的门口,拿着法院的介绍信,单枪匹马去XX中学调取该校某门面的实际经营人的资料,我心头竟然泛起一阵无力感;又一个程序上的违法,我却扮演了助纣为虐的角色。但我还是坚持去尝试一下,现在懂法的还是不多,不会以法律上的理由拒绝我。于是我联系到该校后勤处,后勤处某主任告诉我找总务处某主任,总务处某主任告诉我这事归第三产业办公室管,得找第三产业办公室某主任……好一个太极拳!事业单位的运作效率我算是见识到了,之后临近中午,我直接放弃,回法院去吃中饭!
再一次是去某派出所调取某当事人的报警记录,有了上一次的教训,真是打死我也不愿意去,没办法还是得去,他们告诉我提前已经电话联系好,说让我去只是拿来就可以,就这样当我左转右转终于找到胡同深处的派出所,联系到某某警官时,该警官却非要我出示工作证,我哪有啊!有的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对外效力的实习证件。其实,当时那种情况下,他就是想为难我!没办法,谁叫我只是一个毛头小子了!不过话说回来,实习的过程中,所接触的人都不错,例外的一次是被一个法警说了我几句,情况是这样的,法官让我去当事人那拿他提交的答辩书以及证据,我下去时,当事人当中有些乱的地方想亲自给法官说清楚,但是他不能进去,除非法官亲自下来接,于是我就试探性的问了下执勤的法警,问他我可以带当事人进去不,没想到这法警可能平时被人欺负惯了,噼里啪啦说起我来了,一口不地道的重庆话“…%……&×%¥………用我们院长的话来说,就是你还不够格%…@#¥%%6………”。当时真想去揍他,牛什么牛,法院就法警待遇最低,最没技术含量、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头脑里闪过一系列词语,差点冲口而出;稍微深呼吸了一下,我知道“一个男人不需要在这种时候刻意表现他的自尊,真正的男人,永远不会在自卑中孕育自尊,只要在某些关键时刻做到让人眼前一亮,就是不错的男人了”。“时人不识凌云木,只待凌云始道高。”十年后的我绝对让你这法警刮目相看,
当然也就这样一次,其他的时间遇到的人都还是不错了,包括学校里的老师去兼职办案子的时候以及其他的律师、当事人,态度都不错,去接触当事人的时候,当事人都表现的很真诚很热情,一口一个老师,喊的我心里直哆嗦;而律师脸上那一成不变的谄媚的笑总是让人反感,我想着重说一下的是老师,当时,只是有些,在法官的眼里,这老师都是逞嘴上功夫的,油嘴滑舌,的确是这样,在学校,老师的清高是无人能及的,而在校外的老师,处理关系起来简直是如鱼得水,一边在享受生活,一边还在抨击生活就像强奸!
(5)
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奥运会期间,遇到一起劳动争议的案子,在接案子的时候,负责该案的法官助理就起草了一份该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报告书,由于是在奥运期间,上级相当重视,在开庭的时候,由于是公开审理,60人的座位,法院提前安排内部人员占了40个座位,变相的限制旁听人数,并且周围“埋伏”的警察不下20人,足以证明法院内心的孱弱,在面对有关牵涉政府利益的案件时。并且该案的复杂性远不是我能够想象,据透露,其中一个委托代理人与境外势力就有联系,受到国安局的密切监控。并且该案审理结束很久之后,却一直没有判决,也许要等到奥运结束一段时间之后才会判决!
很多很多的东西写不出来,当然我不会用“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搪塞过去,但是的确有很多东西是文字表述不出来的,我写的只是一些细节的东西,虽然对于法院的运作有了切身体会,但是想完整的表述出来还需要时间和经验的沉淀才能达到这一高度。
后记 梦想是最好的空调
重庆的夏天一如既往,我的青春也马不停蹄,暑假的生活在廉价的群租房度过,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度过,在忙碌奔波中度过……
当闲暇之余,与辅导员老师在QQ上聊起关于实习的话题时,老师的呢喃细语热心关照让我感动不已,老师问及我租的房子是否有空调,当我略微激动的说出“梦想是最好的空调”这一句话时,我竟然被自己感动了。一个多月的实习岁月虽然只不过是人生经历中的一个小步伐,可所谓的暑假我们总要选择一种方式度过,可以没有成功,但至少得有回忆!
不谙世事的我们不踏上社会,是不会懂得社会给予我们男人的压力的,这种压力让我们很多时候几乎都透不过气来,所以男人需要一个没有让人感到窒息的地方,恣意妄为,袒露自我,可是在这偌大的都市里,有没有一个地方会在华灯初上之时为背负着责任与压力的我们营造一个童话般的世界,这里拒绝年龄,没有排资论辈,没有卑微,没有白眼……青春就像是一场风暴,我们像得了一种热病,高烧的我们连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也许我们是在为我们的软弱找借口,也许也就是这样一份迷茫才往往能更深入地折射出青春时代的那份隽永和回顾时的淡淡哀愁;但当一个有关于梦想与青春的话题被提及时,同时也往往证明我们的青春越走越快,马不停蹄!
世界上做什么都需要代价,成长尤其是,把青春典当给成熟,把幼稚换取阅历的代价就是背负责任和枷锁。从此,笑不再纯粹,哭不再彻底。此时的感想不免消极,但志气犹存:
他日若遂凌云志,九州任我写乾坤。
2008年9月7日结稿于北园晚22点

今年恐成警民冲突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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