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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翁诱骗猥亵幼女被刑拘

日期:2008-09-08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x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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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陈家有 向良军)8月25日,丰都县公安局三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青龙乡青龙村某组向某某与周某某在打架斗殴,请求出警。该所接报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民警现场询问双方当事人打架斗殴原因,当事人双方对斗殴起因都支支唔唔,难于起齿。民警分析此事一定有重大隐情,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果然查出年已五旬的向某某诱骗猥亵幼女的重大隐情。
  原来,家住重庆市忠县善广乡的周某某夫妇因长期在外打工,只好把年仅12岁的女儿小敏送到家住丰都县青龙乡青龙村的岳母家,在该乡的一所中学读书。小敏曾多次被居住在岳母家附近的向某某诱骗进行性侵犯。小敏曾向外公、外婆告诉向某某诱骗自己进行性侵犯的情况,可外公和外婆为了保小敏“名声”而忍气吞声。近日,周某某从外地打工回到岳母家看望孩子,方知女儿自2006年9月以来,多次被向某某诱骗进行性侵犯的情况,他当即找到向某某理论,并与向某某发生了斗殴。
民警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向某某的审查力度,在事实面前,向某某不得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今年51岁的向某某,因妻子20年前死于难产,至今孓然一身。2006年9月,年仅12岁的小敏暂住在外婆家后,每天上学都要路过向某某家门口。向某某为了寻求刺激,他瞄准了小敏,把魅爪伸向了小敏。他假心假意地“关心”小敏,时常给小敏零花钱,将小敏诱骗到自己家里,便露出狰狞面目猥亵。为不使小敏告发,他每次发泄后都给她10元以上不等的现金,并威胁说:不能把事情告诉别人,如果告诉了别人,你全家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自2006年9月以来,向某某对小敏实施猥亵达数十次。今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向某某因涉嫌猥亵妇女儿童罪被丰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犯罪嫌疑人向某某因涉嫌猥亵妇女儿童被丰都警方依法关押进了看守所,给小敏的心灵给予了极大的抚慰,但本案给人们留下了思考。小敏的外公和外婆早知小敏的不幸,确不敢报案,不敢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小敏,而为了保小敏“名声”忍气吞声,使犯罪嫌疑人向某某猖狂一时,对小敏实施猥亵达数十次,使小敏的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给幼小心灵蒙上了阴影。如何保护留守儿童?怎样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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