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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哪种身份参加选美并不重要

日期:2008-10-12  来源: 重庆法制网 叶传龙 编辑:x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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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最年轻的江苏省人大代表,也是团中央候补委员,更是今年的奥运火炬手,她就是袁静。近日,21岁的袁静再次引起广泛关注,这次是因为她参加“2009国际中华小姐的选美大赛。(1010日现代快报)

 

人大代表敢于站出来参加选美,本身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是对人大代表形象的一种颠覆和突破,说明社会的包容和开放,也反映了80后一代年轻人思想活跃、观念新潮、与日俱增、不守陈规。

 

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位“前卫”女孩最终却放弃了参选,虽然是因“工作原因”,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工作原因”只不过是块遮掩布罢了,其中一定有着更深的隐情,更多的情不得已。领导的不解、公众的质疑、舆论的压力……这些对于一个有着光明前程的21岁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她不会不知道,也就不得不考虑得失,不得不权衡进退。

 

人大代表究竟能不能参加选美,因为法无禁止,理当可行,这本身并不是个问题。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只要能够忠实地代表民意,尽职地履行职责,勤勉地做好工作,恰当地处理好工作与选美关系,再加之本人符合选美的基本要求,就完全可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从报道中看出,袁静是基层乡镇一名团委书记,特殊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决定袁静的最初决定并不是一时冲动,因为,通过参与选美,做青年人喜爱的事情,与青年人打成一片,从而了解青年人所思所想,这种适应青年特点的介入方式,既展示了青春活力,又证明了自我素质,如果在参加选美的过程中,了解行业问题,找出整治对策,形成议案,参政议政,这样“鱼与熊掌兼得”,岂不更好?

 

至于以什么名义和头衔参加选美,在我看来,只是个技术问题,省人大代表、团中央候补委员、奥运火炬手……只不过是袁静的外在包装,而一个女孩,才是她的本质身份。在爱美已经成为社会时尚,选美已被社会普遍认同的时代语境下,一个女孩爱美的天性不容扼杀,参加选美的权力也不容剥夺!

 

由人大代表参加选美遭遇身份之争想到在去年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曾经有两名做过妓女的女孩被允许参加竞选议员,最终还赢得了民众广泛支持。看来,我国的法治进程与国外还是有一段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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