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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告女儿干妈诽谤 索赔3亿港币巨资

日期:2008-10-12  来源:新浪娱乐 重庆法制网  编辑:xwb

   香港歌手梅艳芳(听歌)(梅姑)逝世4年余,双十节是她的45岁冥寿,但梅妈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却选择走上高等法院。

  据悉2人是为控告嘉禾娱乐创办人之一何冠昌的遗孀、也是梅姑的干妈傅瑞娜诽谤,指她曾在公开场合及法庭上诽谤梅妈,并将梅妈塑造成贪财女人,梅妈还因此输掉遗产官司,她扬言求偿3亿港币。

  梅妈指称,傅瑞娜因向媒体散播不实谣言,损害她母亲形象,又指傅在法庭作供时,以诽谤、谎言污蔑她,误导法官作出错误判决,梅妈因此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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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指控傅瑞娜将梅姑改名换姓,并强行在梅姑的骨灰坛上写‘何加男’名字,完全将梅姑家人视若无睹,同时为营造争夺遗产的有利条件,还串证银行信托人冒名签下遗嘱,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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