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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白鹿法律服务所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日期:2010-03-10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xwb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梅贤朝)正月十二,巫溪县白鹿法律服务所在安排今年的工作时,以“五五普法”验收年为契机,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工作者求真务实、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法律服务能力的实际(该所2009年年度目标考核被县司法局评为“优秀单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该所以“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乡村制度”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保障。实行每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1个乡镇、3个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年初签定责任书,做好工作布置,年终检查,义务宣传法律,调解矛盾纠纷,为依法治村、依法治乡,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和意见。

    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积极预防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并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并利用春节和国庆假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力求把法律的影响延伸到每个角落。同时,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各村(社区)制作法制专栏,分期连载法律法规知识,设立意见咨询栏,定期到村回答村(居)民的法律问题;每个乡镇都设立了法制学校,定期开设法制讲座。

    以代理民事案件、调解民间矛盾纠纷、代书等实务办理为平台,以案释法,争取每办理一件案子都成为一场法制宣传教育课。让当事人、周围的群众都能通过每一个案件学习到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制宣传教育面群众化、最大化。

    以强化宣传为基础,让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宣传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及时化解利益纠纷矛盾。该所不仅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和展板等传统宣传形式,还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优势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加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深入群众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加大农村实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森林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法定程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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