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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日期:2010-04-27  来源: 重庆法制网 张劲春 编辑:xwb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张劲春)近日,石柱县各律师事务所分别召开律师会议,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召开的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司法局《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所在会上认真分析了李庄案件的问题实质和根源,认为李庄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在执业行为上违反了法律对律师执业的基本规范、在执业操守上违背了律师职业应当具有的基本道德准则。要求全体律师要切实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大家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该秉承什么样的执业理念对本所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剖析,重点围绕“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等问题进行集中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全体律师充分认识到了全市律师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坚定了全体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者的信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各所还根据本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警示学习教育措施:一是制定警示教育学习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时间,每周学习半天;二是每所由一名行政主管整理群众反映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并限期整改;三是每所办一个学习园地,进行思想交流;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五是要求每个执业律师在4月底前结合自身实际,写一份自查报告和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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