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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娶少妻何必偷偷摸摸?

日期:2007-10-31  来源: 重庆法制网  编辑:

            重庆法制网特约撰稿 毕文章
  人们习惯把年老的男人娶年轻的女人,称为“老牛吃嫩草”。近些年来,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杨振宁就是典型的代表。
  一位古稀老人在卖金鱼的时候,认识了一名44岁的妇女,他们相恋结婚。但是,老人没有把结婚的事情告诉自己的儿女,后来儿女们得知后,对父亲的这门亲事不能接受,建议父亲尽快离婚,在社区调解员的努力下,儿女们终于对这门亲事予以认可。(《大连晚报》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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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娶了一位比自己小32岁的妻子,并且瞒着儿女们偷偷摸摸地登记结婚。一年以后,子女发觉以后非常生气,要求父亲离婚,这事完全可以理解。你想啊,一个44岁的妇女要嫁给一位76岁的老人,儿女们肯定会怀疑她有所企图。就是外人自然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在我看来,父亲林某在这件事情上的确存在着很大的毛病。他既然是和肖某真心相爱,想要组成新的家庭,这是他的权利,子女们无权干涉。但是,老人再婚毕竟是一件大事,应该让子女们知情。这和子女结婚要征求父母的意见是一样的道理。可是,他居然瞒着儿女门私自登记结婚,这实在不应该。难怪子女们要棒打鸳鸯,千方百计想拆散他们。我希望那些再婚的老人们,要取得子女们的同意以后再结婚,免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弄得家庭不和睦。
  许多子女并不反对父母再婚,但是对男女双方年龄相差比较大难以接受。这种观念是极其错误的。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其实,婚姻是要讲究缘分的。大千世界,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男女双方能真心相爱,用文绉绉的话来形容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王八瞅绿豆——对眼啦”。男女一旦相爱,就突破了贫穷和富裕、丑陋和美丽、健康和疾病、年老和年轻、中国和外国等界限,义无返顾,勇往直前地结合在一起。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如果子女们不懂得这样浅显的道理,以男女双方的年龄相差太大为理由,非得阻止老人再婚,那势必会产生矛盾,甚至会酿成悲剧。这难道不应该引起子女们的高度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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