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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商品维权陷尴尬

日期:2007-10-31  来源:今晚报 重庆法制网  编辑:开州网虫

  6元钱一桶的酸奶没到保质期就变质了,1.2元一斤的面条发现里面有发霉的斑块……碰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办?是和商家较真到底,坚决索赔,最后搭进时间和精力落得“一赔二”;还是自认倒霉,扔掉了事,让商家继续卖着问题商品却无人过问?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在购物时遇到了类似问题,小额商品维权让人有些“左右为难”。   

小额商品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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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三马路的吴女士日前在超市购买了一桶酸奶,回家一看没到保质期就变质了,想到费力费时去找超市和生产厂家,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赔二”,还不够路费,吴女士只好放弃了维权。市民张女士前不久在一家大型超市花1.2元买了500克面条,回家后把面条煮了当晚饭,饭做好之后,她无意中发现面条上有霉斑,大小不一还挺多。“我们全家当时就感到一阵恶心,煮好的面条全倒了。”张女士说,她多次和超市联系,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但对方却称是掺进了绿豆面,后来才说给换1000克新鲜的面条。张女士表示,赔不赔偿无所谓,她并不在乎那几元钱,而是堵心。同样,市民陈先生也遇到了和张女士一样的问题,陈先生日前在南开区一家超市给孩子买了6元钱的散装巧克力,回家孩子吃了几块后发现,巧克力掉渣特别厉害,仔细一看里面还有虫卵。气愤的陈先生马上找到超市,超市在道歉后表示只能按照规定“一赔二”,赔陈先生12元钱的巧克力。陈先生对此特别不满,巧克力也没要就径直找到报社投诉。   

小额商品维权得不偿失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了“退一赔一”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小额商品维权走入了尴尬境地呢?市消协人士对此表示,小额商品维权一直以来都令消费者非常头疼。一方面,不投诉会觉得心里憋气,投诉又常耗时耗力,给人感觉小题大做,很小气;另一方面,根据规定“退一赔一”制度,小额商品的赔偿额太少,即使维权成功,也给人一种得不偿失的感觉,而且赔偿对经营者也起不到多大的惩戒作用。长此以往,一些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就会减弱,并最终选择放弃维权。另外,小额商品多为食品类,这类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举证也很困难,双方难免陷入扯皮状态,让人有理说不清,从而难以维权。   

小额商品赔偿标准待提高

  那么,怎样才能改变这种尴尬局面呢?这位消协人士认为,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关键是要通过在小额商品消费中,设立一个比“退一赔一”更高的赔偿标准,让消费者有动力去维权,让经营者纠错成本提高,不敢再漠视小额商品投诉。采访中一些消费者也表示,为了几块钱的东西维权,并不是想要多少赔偿,但起码应让消费者感到心里平衡,而且能对商家有一定的提醒或惩戒作用。并非只是“一赔二”就能让商家简单了事,而是期盼消费者能得到更多权益保障,在小额商品维权上不再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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