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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学子致信市委书记渴望学法

日期:2007-11-05  来源:重庆法制报 重庆法制网 记者 田超 实习生 马洪波 编辑:开州网虫

     南川一中高三学生刘兵(化名)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暑假到主城打工期间,竟然因为不懂法律常识而触犯了法律,被判刑3个月。这样的遭遇改变了他的一生,也让他对学习法律常识有了切身的看法。日前,刘兵写信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汪洋,希望全市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同时他想重新回到校园上学。
      今年17岁的刘兵曾是南川一中2008级的学生。为了挣新学期的学费,2006年7月4日,放暑假在家的他和朋友一起到主城区打工,并遇到了以前的同学张某。7月8日晚,张某邀约他到解放碑玩耍时,张当街将一妇女财物抢走并潜逃。今年1月5日,渝中区公安分局民警将刘兵带回问话,并最后正式批捕。6月5日,他被渝中区法院判刑3个月;之后,被收押在李子坝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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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守所服刑的那3个月是人生中最难忘的日子,通过民警的教育,我认识了自己的不足,不管在哪个地方,都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比如说法律常识……”刘兵在信中说,城镇乡区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太匮乏,根本不了解法律常识;教师和家长只看分数,导致学生不学法,不懂法,更别说守法、用法了。
     “我知道自己已经不能返校读书了,但是学校、家长加强对学生法律常识的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不要再走弯路,这是我最大的愿望……”刘兵在信中最后这样写到。  
      刘兵的来信很快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并随即转到了市教委。市教委立即与刘兵以及他之前就读的学校南川一中取得了联系。昨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刘兵已经回到学校继续读书,今年高三的他,正在抓紧时间追赶落下的功课,全力备战明年的高考。
记者 田超 实习生 马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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